第一卷三更梆子敲碎红烛残影,我身着绣满鸳鸯的婚服枯坐新房,
本该掀起盖头的状元郎沈砚辞,却将一纸合离书冷硬拍在案上:“苏清沅,
这场婚事不过是沈家重新站稳朝堂的棋子,三年后我放你自由,今夜起,各居一室。
”我浑身血液瞬间冻结,指尖攥紧婚服金线,指节泛白。
世人皆知我苏清沅痴恋沈砚辞十年 —— 他是哥哥的同窗,是名动京华的少年状元,
是我十五岁上元宴上,惊鸿一瞥便刻入骨髓的人。那日他在太白楼挥毫,
题下 “沅有芷兮澧有兰”,暗藏我的名字,引得满京城议论纷纷。我跪求母亲,
拒了青梅竹马顾昀之的十里红妆,执意嫁他,原以为是良缘伊始,到头来,不过是自投罗网。
“为何?” 我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,红盖头歪在肩头,露出的半张脸满是泪痕,
望着他白衣胜雪的身影,心存最后一丝希冀。沈砚辞眉眼冷得像寒冬坚冰,
语气里无半分波澜,却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绷:“我心中有必须守护之人。
她是沈家落难时的恩人之女,也是与我相依为命的青梅妹妹,如今落魄风尘,
我定要为她赎身,护她周全。你安心做你的沈夫人,我不会碰你,也不会干涉你,
三年后给你丰厚嫁妆,再寻一户好人家。”他顿了顿,语气添了几分不耐,
似在掩饰什么:“娶你是家族之意,护她是我本心,你只需配合演戏便好。”恩人之女?
青梅妹妹?我怔怔地看着他,原来他口中的 “心有所属”,竟是这样一段沉甸甸的过往。
我一直以为他清冷自持,却不知他早已将 “守护” 二字,悉数给了另一个女子。
只是余光瞥见,他转身时,袖角不经意拂过我垂在身侧、沾了泪痕的手,
指尖竟有一瞬的停顿,又飞快收走。我心头微颤,
随即又自嘲地否认 —— 不过是无意触碰,他这般冷情的人,怎会对我有半分在意。
那我这十年的爱慕,往后三年的婚姻,终究只是一场笑话。第二卷婚后的日子,
我成了沈家最体面的摆设,府中上下都知,大人心中只有那位绾绾姑娘,我这个正妻,
不过是个空架子。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我,却忍不住为了他,第一次走进了烟熏火燎的厨房。
记得他曾在给哥哥的家书里提过,幼时体弱,母亲常熬莲子百合羹为他安神。
我照着记忆里的方子,笨手笨脚地剥莲子、洗百合,指尖被莲心刺得发红,熬到后半夜,
才炖出一小盅绵密的羹汤。提着食盒去书房时,月凉如水,漫过窗棂。他正伏案批公文,
烛火映着他清隽的侧脸,睫毛在眼下投出浅浅的影,我心头一跳,放轻脚步轻声道:“砚辞,
夜深了,喝碗羹汤暖暖吧。”他头也没抬,笔尖不停,只淡淡道:“放着吧。”我僵在原地,
指尖攥得发白,却还是将羹汤摆在他手边,细心地备了银勺:“放凉了就不好喝了,
你忙完记得尝一口。”他没应声,仿佛我只是一缕无关紧要的风,可我分明看见,
他握笔的指尖,顿了半息,墨点在公文上晕开一小团,又快速落笔遮掩。我心头微漾,
生出一丝微弱的猜想 —— 他是不是,并非全然不在意?可转念想起他新婚夜的和离书,
想起他口中的绾绾,又立刻将这念头掐灭。不过是他走神罢了,我何必自作多情。
次日天未亮,我特意绕去书房,那盅羹汤却已空了,银勺洗得干干净净,摆放在碟边。
丫鬟见了,也诧异道:“夫人,大人竟喝了?往日送来的点心,他都从未动过的。
”我心口猛地一跳,指尖抚上微凉的瓷碗,心跳不由得加快。他竟喝了我熬的汤?
可随即又苦笑,定是昨夜忙得太甚,口渴了随手喝的,与我无关,不过是我想多了。
丫鬟低声劝我:“夫人,何必呢?大人心里只有绾绾姑娘。听说当年沈家被奸人所害,
是绾绾姑娘的父亲倾家荡产相助,后来绾绾父亲病逝,家徒四壁,她才沦落醉春楼。
大人这些年拼尽全力考取功名,就是为了早日给她赎身。”我扯了扯嘴角,原来如此。
他的努力,他的温柔,他的未来规划里,从来都没有我的位置。那碗羹汤,不过是巧合罢了。
只是从那以后,我还是忍不住,每隔三日便炖一碗羹汤送去,有时是莲子百合,
有时是银耳雪梨,有时是红枣桂圆,换着花样讨他欢心。而他,虽依旧不言不语,
却再也没有让羹汤原封不动过,银勺次次都被擦拭干净,摆得整整齐齐。我偶尔撞见,
心头会泛起一丝甜,可转瞬便被自己否认 —— 他只是碍于沈家主母的颜面,
不愿驳我太多,毕竟这场婚事,本就是家族盟约,他总要顾全几分。除了羹汤,
我还学着打理他的起居。他喜穿素色衣袍,我便亲自挑选云锦面料,
让绣娘绣上极淡的竹纹暗纹,合他的喜好;他书房的墨锭快用尽了,
我托人从徽州买来最好的松烟墨,亲手研好装在砚台里;他爱读的《史记》缺了一页,
我跑遍京城书坊,终于寻到孤本,熬夜抄补完整送给他。他始终是那副疏离模样。
我为他整理衣袍,他会侧身避开,可指尖却会轻轻拢住我不小心扯乱的衣摆;我为他研墨,
他会说 “不必劳烦夫人”,却会一直用我研的墨,
直至墨汁用尽;我把抄补好的《史记》放在他案头,他也只是淡淡一句 “多谢”,
可后来我发现,那本书被他放在了最显眼的位置,页角被细心抚平,无半分褶皱。
这些细碎的瞬间,总让我忍不住心生猜想,可每一次,我都用力摇着头,将那点念想压下去。
他只是习惯了我的照料,只是顾全大局,从未有过半分真心,我不能再自作多情,徒增伤悲。
第三卷入秋后,夜寒渐浓,霜风卷着落叶,吹得窗棂作响。我见他近日总在书房忙到深夜,
连件厚衣裳都顾不得添,便想着给他做一件暖裘。我翻出母亲留给我的上等狐裘料子,
那是母亲当年的陪嫁,柔软温暖,我舍不得穿,却想亲手为他做一件,哪怕他未必会穿。
我笨拙地学着裁剪、缝制,指尖被针线扎得满是细小的伤口,渗着血珠,疼得我直皱眉,
却依旧乐此不疲。丫鬟看着心疼,劝我找绣娘来做,
我却摇摇头 —— 我想亲手为他做一件,哪怕只是让他在寒冬里,多一分温暖。耗时半月,
暖裘终于做好,针脚虽算不上精致,却满满都是我的心意。我捧着叠得整齐的裘衣,
再次去了书房,想给他一个小小的惊喜。夜已深,书房的烛火还亮着,
案上摆着未批完的公文,他却不在案前。随从见了我,垂手立着,
语气恭敬却带着一丝闪躲:“夫人,大人去城南了,说是绾绾姑娘染了风寒,
大人特意去送药,还说要尽快凑齐赎金,不能让她再受委屈。”我的心猛地一沉,
像被千斤重物狠狠砸中,指尖的暖裘,仿佛也变得冰冷。染了风寒?
他竟会为了一个 “妹妹”,深夜亲自送药?我嫁给他三年,去年冬夜我高烧不退,
卧病在床三日,意识模糊,他只派丫鬟送来一句 “好生休养”,连我的房门都未曾踏入。
而他口中的 “赎金”,想必早已筹备许久,那份心思,那份在意,从未分我半分。
那些过往的细碎瞬间,此刻都成了扎心的针 —— 他喝我的羹汤,用我研的墨,
放好我补的书,不过是因为我是沈家主母,他不得不维持的体面,与情意无关。我真是傻,
竟会一次次心生妄想。鬼使神差地,我抱着暖裘,跟在了随从身后,去了城南。醉春楼外,
灯火通明,却不见往日的丝竹喧闹,想来是他特意吩咐过,怕扰了绾绾休息。
我站在街角的阴影里,远远看见沈砚辞站在二楼的窗边,手里捧着一个白瓷药碗,身姿挺拔,
眉眼间是我从未见过的柔和,那抹温柔,像春日的暖阳,却从未照过我一寸。“趁热喝了,
这是我让人按宫里的方子熬的,驱寒快。” 他的声音不高,却清晰地传到我耳中,
温柔得能化开这秋夜的霜,“赎金我已凑得差不多了,再等些时日,我便带你离开这里,
找一处清静宅院,让你安稳度日。当年你父亲对沈家有再造之恩,
我断不会让你一直困在这风尘之地。”窗内的绾绾轻声应着,
声音带着病后的虚弱与依赖:“沈郎,辛苦你了。若不是我,你也不必这般操劳。
”“说什么傻话?” 沈砚辞的声音依旧温和,带着一丝宠溺,“你是我妹妹,
护你是应该的。当年若不是你父亲,我早已饿死街头,哪有今日的功名?你放心,
我定会给你一个安稳的未来。”我手里的暖裘 “啪嗒” 一声掉在地上,
狐裘的绒毛被风吹得乱飞,像我此刻支离破碎的心。原来,他不是不会关心人,
不是不会温柔,只是他的关心,他的温柔,从来都不属于我。他的责任,他的感恩,
他的所有偏爱,全都给了那个名叫绾绾的女子。我熬了无数个夜晚的羹汤,他喝了,
不过是随手为之;我熬夜抄补的书卷,他放好,
不过是顾全体面;我忍着伤痛缝了半月的暖裘,他或许连看都不会看一眼。
可绾绾只是染了风寒,他便能深夜亲自送药,许诺给她安稳未来,
连自己的功名都成了护她的筹码。更让我心如刀割的是,我想起前几日,
我特意打听了他爱吃的蟹粉小笼,起了个大早去城南最有名的铺子排队,
买回来时包子还热乎着,我小心翼翼地捧着去书房,他却头也不抬地说:“我从不吃外食,
扔了吧。”可此刻,他却为了绾绾,破例深夜奔波,连宫里的方子都能请来,
连赎身的宅院都已想好。原来,他不是不吃外食,只是不愿吃我送的;他不是不懂温柔,
只是温柔的人,从来不是我。泪水模糊了视线,我蹲下身去捡地上的暖裘,
指尖未愈的伤口被粗糙的石板蹭破,鲜血渗出来,与狐裘的绒毛粘在一起,又疼又凉。
可我却感觉不到疼,心里的酸楚与绝望,早已盖过了所有的皮肉之苦。我抱着暖裘,
狼狈地转身就走。一路跌跌撞撞地跑回沈府,浑身沾满了泥土,头发也散乱不堪。回到院子,
我把暖裘扔在角落里,看着它孤零零地躺在那里,像极了我这三年来的卑微与可笑。
丫鬟想帮我处理伤口,想给我熬些姜汤暖身,我却摆摆手,独自一人坐在窗前,
任凭夜风吹着发冷的身子。我看着窗外的月亮,想起他对绾绾的承诺,想起他对我的冷漠,
想起那些我一次次否认的、自以为的 “伏笔”,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,止不住地往下掉。
第二日,天刚亮,沈砚辞便回来了。他路过我的院子,看到我红肿的眼睛、散乱的头发,
还有指尖未愈、还在渗着血的伤口,脚步顿住了,眉头微蹙,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,
似是心疼,又似是不耐。我心头一颤,竟又生出一丝奢望,可他终究只是淡淡地瞥了一眼,
像是在嫌弃我狼狈不堪,没有问一句怎么了,便径直回了书房。那一刻,
我心中最后一丝微弱的希冀,彻底熄灭了。原来,不爱一个人,真的可以如此绝情。
那些过往的细碎瞬间,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,自我欺骗。他能为了报恩,
为了青梅妹妹彻夜不眠,却对我这正牌妻子的伤痛视而不见;他能为绾绾倾尽所有,
却连给我一个正眼都觉得多余。从那以后,我不再炖羹汤,不再打理他的起居,
也不再偷偷打听绾绾的消息。我只是守着自己的院子,抱着砚卿,日复一日地消磨时光。
心中的爱意,在一次次的冷漠与落差中,渐渐被磨灭,只剩下无尽的疲惫与绝望。
第四卷日子久了,偌大的沈府空旷得让人心慌,静得能听见落针的声音,
唯有我从苏府带来的一只雪白小猫,能消解几分孤独,给这冰冷的宅院,添一点生气。
小猫毛茸茸的一团,总爱用脑袋蹭我的手,温顺又黏人。想起他的字是 “砚卿”,
我便偷偷给小猫取了这个名字,平日里抱着它晒太阳,教它打滚,喊着 “砚卿”,
仿佛这样,就能骗自己,他心里还有我一点点位置,哪怕只是自欺欺人。那日午后,
阳光正好,桂花落了一地,我在院子里的桂花树下教小猫打滚,手里拿着小鱼干,
笑着说:“砚卿,再翻一个,翻过来就给你小鱼干吃。”小猫果然听话地翻了个身,
圆滚滚的身子惹人喜爱,我笑着拍手,没注意到沈砚辞不知何时站在廊下,一身青衫,
静默地看着我,目光落在小猫身上,又转落在我脸上,眸色沉沉。“你叫它什么?
” 他的声音清淡,听不出情绪,却让我浑身一僵,手里的小鱼干掉在地上。
我下意识将小猫抱在怀里,站起身,心头一阵慌乱,不敢看他的眼睛,
支支吾吾道:“就…… 就叫砚卿。”我以为他会生气,会斥责我僭越,毕竟那是他的字,
可他只是目光落在小猫雪白的身子上,又转回来看着我,眸色沉沉,沉默了许久,
才吐出三个字:“随你便。”说完,他便转身离去,没有丝毫波澜,可我分明看见,
他转身时,嘴角几不可察地抿了一下,脚步也比往日慢了半分。我松了口气,
却又涌上无尽的失落,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疑惑。他竟没有生气?甚至没有半分责备?
可随即又自嘲地笑了 —— 不过是一个小猫的名字,他根本不在意,
何必为了这点小事与我计较,我又在自作多情了。府中的日子太过冷清,漫长得看不到头,
我终究还是忍不住,想知道那个让他心心念念的绾绾,究竟是怎样的女子,想知道他的恩义,
何时才能了却,想知道这份名存实亡的婚姻,何时才能走到尽头。
我让丫鬟悄悄去醉春楼附近打探,不求别的,只求知道一点消息,让自己彻底死了心。
丫鬟回来后,低声告诉我:“夫人,绾绾姑娘确实是沈大人的救命恩人之女,
两人自幼一同长大,情同兄妹。当年沈家家道中落,绾绾父亲病逝后,她无依无靠,
才被辗转卖进醉春楼。沈大人这些年省吃俭用,加上俸禄,就是为了早日给她赎身。
”我心里像被猫抓似的,又酸又涩。我既明白他报恩的苦心,
又忍不住嫉妒那份独一无二的牵挂。他能为了绾绾,省吃俭用,倾尽所有,
却从未看过我为他的付出,从未在意过我的感受。我以为我做得足够隐秘,
却还是被沈砚辞知晓了。那日,我正抱着砚卿在院子里喂小鱼干,
他突然怒气冲冲地冲进我的院子,脸色阴沉得可怕,眼底是从未有过的狠厉,
一把攥住我的手腕,力道大得几乎要捏碎我的骨头。“苏清沅,管好你自己!
” 他的声音像淬了冰,字字带着怒火,“绾绾是我的底线,她身世可怜,又对沈家有恩,
我护她天经地义,轮不到你在背后偷偷打探!再让我知道你敢骚扰她,休怪我不客气!
”手腕传来钻心的疼,我看着他眼中的厌恶与冰冷,像是被人泼了一盆冰水,从头凉到脚。
原来在他心里,我打探绾绾的消息,就是 “骚扰”。我张了张嘴,想说我只是好奇,
想说我没有恶意,可话到嘴边,只化作一行清泪。“我知道了。” 我轻声说,
声音轻得像叹息,带着无尽的疲惫与绝望。他甩开我的手,我的手腕立刻红了一片,
青紫交错,砚卿吓得 “喵” 叫着跑远了。他看了一眼我泛红的手腕,眼神闪烁了一下,
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迟疑与慌乱,手指动了动,似是想伸手,却终究还是忍住了,冷哼一声,
转身拂袖而去。我看着他的背影,心口一阵抽痛。那瞬间的迟疑,是我的错觉吗?
可随即又摇了摇头,他不过是怕把我弄伤了,苏家那边不好交代,毕竟这场婚事,
终究是两家的盟约。他对我,从来都只有利用,没有半分情意。从那以后,
我再也没打听过往绾绾的消息,也不再频繁地去书房找他,甚至连见他一面,都觉得心累。
只是偶尔,还是会习惯性地炖一碗羹汤送去,只是不再期待他会喝,也不再等他的回应,
不过是多年的习惯,改不掉罢了。只是我没想到,那碗羹汤,他依旧会喝,
银勺依旧会被擦拭干净,摆得整整齐齐。每次看到,我都会快速移开目光,强迫自己不去想,
不去猜 —— 不过是习惯,不过是体面,与我无关。第五卷开春后,万物复苏,
府中的海棠抽了新芽,可沈砚辞却要下江南公干。府中上下都以为,他定会带正妻同行,
毕竟夫妻同行是规矩,也是沈家对外彰显和睦的方式,更是给苏家的脸面。
我也悄悄盼了几日,心里藏着一点微弱的期待,想着或许路上能有几分相处的机会,
哪怕只是客套寒暄也好,哪怕只是让他多看我一眼。可过往的一次次失望,
又让我不断否认这份期待 —— 他心里只有绾绾,怎会愿意带我同行。果然,他临行前,
只让人送来了一匣子金银首饰,说是给我的 “安宅钱”,连我的院子都没踏入一步,
连一句道别都没有。丫鬟愤愤不平,替我打抱不平:“夫人,大人也太过分了!
哪有丈夫出门不带妻子的道理?听说他这次去江南,
也是为了帮绾绾姑娘寻她失散多年的远亲,顺便再筹备些赎金,
怕是想早日把绾绾姑娘接回来。”我抚摸着腕上的银镯,那是我嫁过来时母亲给我的,
如今已被我摩挲得发亮,冰凉的镯子贴在手腕上,像我的心一样冷。“罢了,” 我轻声说,
声音里没有半分情绪,“他心里没有我,带不带我,又有什么区别?”他的江南之行,
终究还是为了绾绾,我不过是个无关紧要的人,何必自讨没趣。那些过往的猜想,
那些细碎的瞬间,终究只是我的一厢情愿,自我欺骗。他启程那天,天阴沉沉的,
像是要下雨,冷风卷着落叶,吹得人心里发寒。我站在府门口的柳树下,
看着他的马车渐行渐远,车帘始终没有掀开,直到消失在巷口,也没等到他回头看一眼。
三月的江南,该是草长莺飞、烟雨朦胧的时节,而我守着空荡荡的沈府,
日子过得像一潭死水,毫无波澜,毫无生气。偶尔收到哥哥的书信,
他说沈砚辞在江南办事顺利,深得当地官员赏识,不仅帮绾绾找到了远亲,还借着职务之便,
筹集了一大笔赎金,只待回京后,便给绾绾赎身,让她脱离风尘。心,一点点冷了下去,
连最后一点期待,也消失殆尽。就在这时,顾昀之的书信,寄到了沈府。
信封是他惯用的青竹纹宣纸,字迹温润有力,一如他本人,温柔而坚定。他在信里说,
听闻沈砚辞冷落于我,心中甚是牵挂;说他依旧在等我,无论三年之期是否已到,
只要我愿意,他便会立刻来京城接我,给我一世安稳,
再也不让我受半点委屈;说他记得我爱吃城西老字号的桂花糕,
已让人按月送到沈府门口;说他在城外置了一处别院,院中有我最爱的海棠花,只待我点头,
便接我去过安稳舒心的日子。信末,他写了一句 “沅沅,莫要委屈自己”,
字迹带着几分颤抖,仿佛能想见他落笔时的心疼与无奈。我握着信纸,
指腹摩挲着那熟悉的字迹,眼眶一热,眼泪终究还是落了下来。这三年来,在这冰冷的沈府,
唯有顾昀之,还记着我的喜好,还在乎我的委屈,还把我放在心上。
我将书信小心翼翼地折好,藏在梳妆盒的最底层,不敢让人发现,也不敢多想。
我与沈砚辞虽为有名无实的夫妻,却也是明媒正娶,终究是有婚约在身。可我没想到,
这封信,竟被收拾书房的丫鬟无意间发现 —— 许是我前几日读信时,
不慎落在了他的书房案边。丫鬟不敢隐瞒,立刻快马加鞭,将信送去了江南。我得知消息时,
只觉得有些慌乱,却也并未多想 —— 我与沈砚辞本就是有名无实的夫妻,
他又何必在意我的书信?他的心里,只有绾绾,只有报恩,我于他,不过是个陌生人。
可我没想到,这封看似普通的书信,竟彻底搅乱了沈砚辞的心绪,成了我们之间,
最关键的转折点。后来他才告诉我,那日收到信时,他正在江南的酒肆与官员议事,
展开信纸看到 “顾昀之” 三个字,再读到那些牵挂与承诺,
只觉得一股无名火从心底窜起,手中的酒杯险些被捏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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